-------光之薩滿退換貨方式-------
商品鑑賞期
1.請注意,商品一經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,敬請見諒。(外包裝已撕開或商品真空已打開,即算開封狀。
2. 依消保法,您所購買之商品均享有到貨後7日的猶豫期(含例假日在內)。 收到商品超過7天,恕不接受退貨。
3.除商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而造成的損毀,才可接受您的退貨申請。一經拆封、等情形,則無法處理您的退換貨申請。
4. 商品不接受訂購錯誤及不喜歡之理由退換貨。
5.退貨商品皆不可開封,「不接受部分退貨」,並請依原包裝寄回。退回商品需包含此筆訂單及所有商品(含贈品與發票)缺一不可,如未將此筆訂單包裹中的所有內容物妥善包裝、完整寄回者,收到商品後均不受理。
6.如商品寄出不取貨者,一律黑名單而後不得購買。
7. 已使用之優惠券於完成結帳後即不再有效,退貨後也無法取回優惠券,敬請見諒。
8.客製化商品寄能退換貨(包含不取貨取貨)。
► 客製化商品不接受退換貨,若因商品有瑕疵僅有更換同一客製化商品之新品,恕無退貨退款服務。
► 欲辦理退、換貨時,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,並透過「訂單備註留言」聯絡客服,我們將竭盡為您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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